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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党建】非公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新疆广东商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01 00:00:00 访问量:23

一、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的自身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建设一个充满活力的党,也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谨慎地抓好,每年建立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把发展党员和培养单位后备干部结合起来。

2.党组织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要指定人员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方向。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员中择优确定,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部门上报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发展时间、工作表现等情况,经上级指示党委部门审核把关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党组织要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考试。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一年满后,党组织进行讨论,要注意征求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入党公示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主要表现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实行票决,到会数要求与发展预备党员一样,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成员都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不得缺席。

3.会前召集人要提前作出安排,确定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应到人员。

4.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交心谈心,消除隔阂,达到增进团结的目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批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研究工作的会议。

5.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并按要求上报和归档。

三、党务公开制度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

2.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3.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总支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还要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4.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对好的党员要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到党委审批。

五、“三会一课”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重大事件;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重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以及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可由总支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有关党的知识。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必须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党员自愿多交党费数量可以不限。但党支部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3.党支部必须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一次,不得擅自留存。党费收缴情况必须有帐务记载。每年度公布一次,接受党员监督。

4.党费必须由党员亲自交纳,每月交纳一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月交纳,经支部同意,可以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费要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定期公布,及时全额缴。           

6.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必须明确一名副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党员管理制度

1.非公企业支部必须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全体党员必须在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活动。

3.全体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不能够无故不交纳党费。           

4.非公企业支部要坚持作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坚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入党公示制,坚持标准,坚持条件,按照《党章》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把进口关,把住质量关。

5.各支部必须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